索 引 号 | bm56000001/2015-00179761 | 分 类 | 综合政务;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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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厦门局 | 发文日期 | 1425515580000 |
名 称 | 厦门证监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
文 号 | 主 题 词 |
厦门证监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引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期货监督管理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现向社会公布2014年我局证券期货监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等七个部分。本报告中所列示统计数据的时限为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布方式为网站公开,联系电话为0592-5165620。
一、概述
2014年,我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期货监督管理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等有关要求,围绕加快资本市场改革发展中心工作,把公开透明作为改进市场监管、发挥市场功能、促进市场发展的基本要求,不断夯实工作基础,增强信息公开实效。
一是服务监管转型,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发挥互联网站主渠道、主阵地作用,积极丰富主动信息公开内容,提高监管工作的透明度。密切对接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展,清理规范“权力清单”,及时发布备案指引;梳理行政许可审批和备案事项相关的依据、流程、条件、材料目录等信息,修订规范“期货公司设立营业部、终止营业部审批”等办事指南6项;配合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制定《厦门辖区辅导企业辅导信息披露工作指南》,指导辅导机构了解辅导信息披露内容、披露要求和网站公布时点;调整每月发布的辖区上市公司、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基本情况统计表格式和内容,统一口径,增加了往年对比数据,提高统计数据可用性;定期更新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名录,增设“辅导企业情况一览表”,确保机构名录完整性。
二是服务执法公信,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的权威性。定期公布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的惩处情况,保障社会公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提高执法公信力和透明度。及时公布涉及社会公众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厦门监管局行政处罚听证规则》,为案件审理、听证等有序开展提供保障;曝光违规行为,公开采取的行政监管措施5份,促进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自我约束,维护监管严肃性;解剖案例,介绍资本市场重大违法违规案件,讲解处罚结果,剖析法律适用,形成市场共识,澄清舆论是非。
三是服务社会关切,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的亲和性。2014年,我局受理第一单信息公开申请。在办理过程中,针对申请人填写的信息需求不清晰、申请材料不齐全、异地申请不方便的情况,热心细致,主动沟通,释疑解惑,做到依法办事、一步到位,圆满解决申请人的需求。全面梳理我局互联网站首页和各栏目的内容,突出首页总枢纽作用,精简6个子栏目,做到重点工作动态图文并茂,统计信息、机构名录一目了然,监管措施和行政处罚查询便捷,办事指南清晰完整,用户体验和亲和力进一步提升。
四是服务效能提升,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性。我局以信息公开为抓手,带动制度优化、管理优化。开展信息公开“回头看”,根据法律法规梳理主动公开内容和流程,制定《厦门证监局证券期货监管信息公开指南》,规范行政许可事项、统计信息、市场禁入和行政处罚决定等7大类主动公开目录体系、公开方式和时限,修订依申请公开工作程序,细化申请的接收、审查、登记、答复等具体要求和流程,方便社会公众按图索骥。严把保密审查关、体例标准关,涉及信息公开的事项,优先处理,马上就办,保证监管信息公开不遗漏、不过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我局累计主动公开监管信息1245条,其中:2013年及以前年度信息947条,2014年信息298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
我局主动公开的证券期货监管信息按证监局主题和证监局文种体裁进行分类。按证监局主题分为:综合政务、证券中介机构监管、上市公司监管、基金监管、期货监管、境外机构监管等。按证监局文种体裁分为:机构职能、制度规范、通知公告、行政许可、办事指南、监管对象、统计信息、风险提示等。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
通过网站、电视、报纸等形式主动公开证券期货监管信息。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我局受理1件信息公开申请,已作答复。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无。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无。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社会公众的需求相比仍存在一定差距,如宣传的力度还有待加大,网站栏目和内容还需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范围的界定、诉讼风险的防范等方面也需进一步研究。下一步,我局将按照国务院和证监会的统一部署,健全信息公开长效机制,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的主动公开意识;优化网站栏目和内容,提高信息公开数量和质量,及时、准确、全面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加强法规学习和调查研究,积极、稳妥开展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发挥信息公开服务监管转型的作用。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一)需说明的其他事项
无。
(二)附表(见附表)
附表
指 标 名 称 |
计量单位 |
2014 年度 |
历年 累计 |
主动公开文件数 |
条 |
298 |
1245 |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
条 |
298 |
1245 |
2.政府公报公开数 |
条 |
0 |
0 |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
条 |
1 |
0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1 |
0 |
2.网上申请数 |
条 |
0 |
0 |
3.信函申请数 |
条 |
0 |
0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1 |
0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1 |
0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3.不予公开答复总数 |
条 |
0 |
0 |
4.其他类型答复数 |
条 |
0 |
0 |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
元 |
0 |
0 |
行政复议数 |
件 |
0 |
0 |
行政诉讼数 |
件 |
0 |
0 |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
件 |
0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