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bm56000001/2024-00016240 分        类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 1734992706000
名        称 关于对冯涛采取监管谈话措施的决定
文        号 〔2024〕31号 主  题  词

关于对冯涛采取监管谈话措施的决定

202431


冯涛:

我局在现场检查中发现,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卫信康)存在以下问题

卫信康20204月将4,9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银行大额存单,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第七条的规定,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第二条第一款的规定。你作为公司时任董事会秘书,未能勤勉尽责,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第三条的规定,对上述事项负主要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第五十八条第二款、第五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我局决定你采取监管谈话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你要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坚决避免此类事项再次发生。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西藏证监局

                             20241223

链接: 中国政府网

主办单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版权所有:环球360会员登录 - 环球360手机版登录入口

网站识别码:bm56000001 京ICP备 05035542号 京公网安备 11040102700080号

法律声明 | 归档数据

主办单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版权所有:环球360会员登录 - 环球360手机版登录入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