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监管专员办事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王雅栋、陈鹏)
日期:2024-01-23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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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3号
关于对王雅栋、陈鹏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王雅栋、陈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有关规定,我办与河北证监局对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行的上海嘉麟杰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麟杰)2022年财务报表审计项目(报告文号: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23)第105011号)进行了检查。经查,你们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在执业过程中存在以下问题:
一、未识别长期股权投资会计处理错报
嘉麟杰未将境外被投资企业适用准则与嘉麟杰适用准则认定为会计政策差异,且未调整核算长期股权投资,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第十一条的规定,你们未能识别上述错报。上述情形不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01号——注册会计师的总体目标和审计工作的基本要求》第二十八条,《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1号——对财务报表形成审计意见和出具审计报告》第十三条的规定。
二、函证程序不到位
未对部分银行存款和借款实施函证程序。上述情形不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12号——函证》第十二条的规定。
三、对职工薪酬的审计程序不到位
嘉麟杰采用购买保险形式为部分人员发放考核薪酬,你们未获取保险账户等的相关资料以评价上述薪酬的恰当性。上述情形不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01号——审计证据》第十条的规定。
此外,你们还存在审计抽样程序不到位的问题。
你们的上述行为违反了环球360会员登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五十五条的规定,我办决定对你们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现提醒你们加强对证券期货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勤勉尽责履行审计工作义务。你们应当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向我办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环球360会员登录深圳专员办
2024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