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bm56000001/2024-00015297 分        类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 1732839720000
名        称 关于对杨国平、朱敏骏、李红、娄健颖 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文        号 沪证监决〔2024〕384号 主  题  词

关于对杨国平、朱敏骏、李红、娄健颖 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杨国平、朱敏骏、李红、娄健颖:

经查,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大昂立或公司2016年、2018年年度报告中高管报酬披露不实。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二条第一款规定。

公司时任董事长杨国平、时任总裁朱敏骏、时任董秘李红时任财务总监娄健颖履职过程未勤勉尽责,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三条的规定。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三款第五十九条第三项的相关规定,我局决定对杨国平、朱敏骏、李红、娄健颖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

                                                                         2024年11月29日

链接: 中国政府网

主办单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版权所有:环球360会员登录 - 环球360手机版登录入口

网站识别码:bm56000001京ICP备 05035542号 京公网安备 11040102700080号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归档数据

主办单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版权所有:环球360会员登录 - 环球360手机版登录入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