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bm56000001/2013-00179772 | 分 类 | 综合政务;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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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青岛局 | 发文日期 | 1357336680000 |
名 称 | 青岛证监局2012年监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
文 号 | 主 题 词 |
青岛证监局2012年监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期货监管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规定,我局认真开展监管信息公开工作,现将2012年度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流程再造,细化信息公开工作程序。
根据《证券法》以及信息公开有关法律法规和《证监会证券期货监督管理信息公开办法(试行)》,我局严格落实《青岛证监局证券期货监管信息公开管理办法》,并对监管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进行了梳理和流程再造,进一步明确信息公开原则、公开方式、公开内容、公开信息的组织、流程、时间等要求,健全制度,落实责任,完善网站栏目设置,加强信息内容把关,规范网站信息发布,进一步提高了监管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水平。
二、按照谨慎原则,监管信息公开工作做到“四审查”。
我局按照谨慎原则,严格履行相关工作程序,对有关监管信息进行保密审查、“三公”原则审查、准确性审查和一致性审查,判断监管信息是否需要主动公开,并填写《青岛证监局网上信息发布工作单》,依次由所在业务处室负责人、党办、局领导审批确认后,再将需主动公开的监管信息的内容交局监管信息公开工作信息员公开监管信息,确保各类公开信息完整、准确,避免危及证券期货市场秩序、投资者合法权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三、深化政务公开,不断提升监管工作公开度和透明度。
我局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督管理信息公开办法》要求,对于纳入主动公开范围的监管信息,及时、全面通过我局互联网、新闻媒体等途径对外公开。2012年,我局主动公开监管信息231条;在监管信息公开工作中,我局保持严格、谨慎的态度,认真按照监管信息公开发布流程,及时对应公开的信息进行公开,对已公开的信息定期进行检查,避免出现对违反保密规定的信息进行公开的情况发生。2012年,我局未发生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监管信息的情况,未发生因监管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特此报告。
青岛证监局
二○一三年元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