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能

    根据证监会的授权,河北证监局对辖区内的上市公司,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证券期货投资咨询机构和从事证券业务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中介机构的证券、期货业务活动进行监督管理;查处监管辖区范围内的违法违规案件。现设11个处室,分别为:办公室、党务工作办公室(纪检办公室)、公司监管一处、公司监管二处、公司监管三处、债券监管处、机构监管处、综合业务监管处、稽查处、法治处、信息调研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机要保密、公文流转、财务、资产管理等综合行政事务工作;负责组织人事、劳动工资工作;负责行政许可的受理和送达工作;负责河北省证券期货业协会及河北省上市公司协会的日常联络和管理;负责乡村振兴工作。

    二、党务工作办公室(纪检办公室)。协助党委做好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制度建设等相关党务工作;负责机关文化建设;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党员和干部监督管理、违纪案件调查工作。

    三、公司监管一处。负责沪深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协助地方政府做好相关公司类风险处置工作,办理涉及上述市场主体的简单案件;对河北省上市公司协会进行业务指导。

    四、公司监管二处。负责北交所上市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协助地方政府做好相关公司类风险处置工作,办理涉及上述市场主体的简单案件。

    五、公司监管三处。负责上交所、深交所和北交所拟上市公司辅导监管工作;牵头负责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从事证券期货业务活动的监管;牵头会计小组工作。

    六、债券监管处。负责公司债券发行人监管、资产支持证券发行人监管(含REITs)、资信评级机构从事证券期货业务活动的监管,办理涉及上述市场主体的简单案件;牵头全局风险处置工作

   七、机构监管处。负责辖区证券基金经营机构、投资咨询机构的监管、风险防范与处置,办理涉及上述市场主体的简单案件;牵头负责证券期货行业反洗钱相关协调工作;负责科技监管(含中央监管信息平台使用管理等相关工作);牵头科技监管小组工作;对河北省证券期货业协会的证券业务进行指导。

    八、综合业务监管处。负责辖区期货经营机构、私募基金的监管、风险防范与处置,办理涉及上述市场主体的简单案件;负责对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开展区域性股权市场监管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协调和监督,风险预警提示和处置督导;负责“打非”、“整非”(包括但不限于非法证券发行、打击非法证券期货活动、协助打击非法集资、协助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等)等相关工作;对河北省证券期货业协会的期货、私募业务进行指导。

    九、稽查处。负责证券期货违法违规自立案件及证监会交办案件的立案、报备、调查等工作;负责办理系统内外相关单位案件协查工作。

    十、法治处。负责证券期货违法违规自办案件的结案复核、审理、听证并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负责行政处罚决定的送达和执行工作;负责重大行政监管措施等的法律审核工作;负责辖区普法及诚信建设等相关工作;负责对律师事务所在辖区从事证券法律业务进行监管;负责涉及本局的有关行政诉讼、行政复议以及公检法等部门来访工作;负责依申请公开信息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开展投资者保护和教育相关工作;负责信访、投诉、举报事项处理及支持推动纠纷调解等工作;牵头法律小组工作。

    十一、信息调研处。牵头负责新闻宣传、舆情监测和信息调研工作;负责辖区市场的信息收集统计报送工作;负责综合文字材料起草工作及辖区市场发展研究;负责主动公开信息管理等工作;负责与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的综合协调工作;负责雄安新区协调服务工作。

    联系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友谊北大街71号 邮编:050081

    (202481日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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