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bm56000001/2024-00014528 分        类 行政执法;行政监管措施
发布机构 海南局 发文日期 1731891180000
名        称 关于对孔皆翔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文        号 〔2024〕57号 主  题  词

关于对孔皆翔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孔皆翔:

经查,我局发现云石私募基金(海南)有限公司存在以下问题:

一、未履行谨慎勤勉义务,缺乏开展私募投资基金业务必要的经营场所、从业人员等条件。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证监会令第105号)第四条第一款的规定。

二、私募基金资料和记录未妥善保管。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证监会令第105号)第二十六条的规定。

三、未及时、准确填报更新办公地址、从业人员有关信息。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证监会令第105号)第二十五条第一款、《关于加强私募投资基金监管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20〕71号)第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四、向合格投资者以外个人募集资金。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证监会令第105号)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第十四条、《关于加强私募投资基金监管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20〕71号)第六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

你作为云石基金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信息填报负责人,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证监会令第105号)第四条第二款的规定。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证监会令第105号)第三十三条规定,我局决定对你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资本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如果对本监管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海南证监局

                             20241118

>

链接: 中国政府网

主办单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版权所有:环球360会员登录 - 环球360手机版登录入口

网站识别码:bm56000001 京ICP备 05035542号 京公网安备 11040102700080号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归档数据

主办单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版权所有:环球360会员登录 - 环球360手机版登录入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