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bm56000001/2024-00009110 | 分 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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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广西局 | 发文日期 | 1722183770000 |
名 称 | 关于对上海大陆期货有限公司柳州营业部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4〕009号 | ||
文 号 |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4〕009号 | 主 题 词 |
关于对上海大陆期货有限公司柳州营业部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4〕009号
上海大陆期货有限公司柳州营业部:
近期,我局对你营业部开展了“双随机”现场检查,发现你营业部存在廉洁从业管理薄弱问题:未在员工年度考核中考察评估廉洁从业情况,未对业务活动中产生的费用支出制定具体标准。上述情形违反了《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规定》(证监会令第202号)第七条第二款和第八条规定。此外,我局关注到,你营业部居间人档案管理不规范,某居间人档案未记载居间人考核情况,不符合《期货公司居间人管理办法(试行)》(中期协字〔2021〕101号)第二十六条规定。
按照《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规定》(证监会令第202号)第十八条规定,我局决定对你营业部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你营业部应认真汲取教训,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对上述问题进行整改,并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向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广西证监局
2024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