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6日-4月9日发行监管部发出的发审委工作会议审核意见

日期:2021-04-16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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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46日至49,发行监管部共发公开发行股票企业的发审委工作会议审核意见,具体如下:

  一、江苏鹿港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请申请人进一步说明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相关董事会决议日、股东大会决议日,最近一期末申请人是否存在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借予他人款项、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的情形,是否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相关决议是否严谨,相关董事是否履职尽责。请保荐机构、申请人律师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请申请人结合现有主营业务剥离和转型、2020年具体经营情况以及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意见出具情况等,进一步说明并披露申请人持续经营能力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是否对本次发行构成重大不利影响。请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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