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15日新闻发布会

日期:2021-01-15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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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1月15日,证监会召开新闻发布会,新闻发言人高莉发布1项内容:证监会集中修改、废止部分证券期货制度文件(以上详见官网要闻、公告和证监会令栏目),并回答了记者提问。

  1、问:近期,南极电商股价大幅波动,同时市场出现公司可能存在财务造假的质疑。请问证监会是否已关注到上述情况并着手调查?

  答:我会已关注到南极电商股价大幅波动及媒体报道情况。我们已根据相关规定,第一时间将公司股票交易纳入重点监控范围,督促公司于1月13日发布澄清公告回应市场质疑,并要求年审会计师对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进行重点审计。

  在日常监管中,深交所一直对公司经营模式以及业绩真实性保持高度关注,2017年、2018年、2019年连续三年对公司年报进行重点审核,同时强化对公司关联交易、重大投资、闲置资金理财等事项问询。

  维护资本市场公开、公平、公正,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是证监会的法定职责。我会将坚决落实“零容忍”要求,持续关注公司相关情况,紧盯财务造假等违法违规行为,一旦发现,依法予以严肃查处。

  2、问:2020年以来个别可转债出现了暴涨暴跌的现象,请问日前发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在抑制过度投机、规范可转债市场秩序方面有何积极作用?

  答:可转债作为一种兼具“股性”和“债性”的混合证券品种,为企业募集资金提供了多样化的选择,在提高直接融资比重、优化融资结构、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2020年以来个别可转债暴涨暴跌,引发了关注。证监会于2020年12月31日发布了《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管理办法》以问题为导向,通过加强顶层设计,对可转债相关制度进行了完善,具体有:完善交易制度,要求证券交易场所根据可转债的风险和特点,完善现行交易规则,防范和抑制过度投机,根据正股所属板块的投资者适当性要求,制定相应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规则,加强风险监测等;完善发行人信息披露义务;完善可转债转股价格的确定、修正及调整规则;完善赎回回售规则;建立可转债受托管理制度;明确监管处罚措施;明确规则衔接和新老划断等。

  后续证券交易场所将根据《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可转债交易规则、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规则等进行修改完善。这些制度安排有利于防范市场风险,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对可转债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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